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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养兄弟姊妹的子女、堂兄弟姊妹的子女、表兄弟姊妹的子女时,条件放宽之处有()

A.其生父母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子女,亦可为被收养人

B.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生父母,亦可为送养人

C.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不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须有40周岁以上年龄差的限制

D.可以收养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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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3岁的小兵被刘某夫妇依法收养,并与他们共同生活至参加工作。2009年7月,小兵胞弟因车祸去世,小兵生父母考虑到自己没有其他子女,提出让小兵赡养,养父母刘某夫妇坚决反对。下列关于小兵与生父母、养父母权利义务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小兵有赡养生父母和养父母的义务

  • B小兵没有赡养生父母和养父母的义务

  • C小兵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没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

  • D小兵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没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

下列属于公务员应回避的旁系血亲关系是()

A.外祖父

B.堂兄弟

C.养子

D.岳母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说法正确的是()

  • A生父母应该负担

  • B生父母不负担

  • C可以由牛父母双方负担

  • D可以由生父母的一方负担

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0年,王某、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张某是否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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