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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选项,回答113~115题。

A.垂直型牙槽骨吸收

B.水平型牙槽骨吸收

C.混合型牙槽骨吸收

D.牙骨质增生

E.牙根吸收

第113题由于咬合创伤所致的吸收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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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牙槽骨的吸收程度为Ⅱ度表示()

A牙槽骨吸收在牙根的颈1/3以内

B牙槽骨吸收在牙根的颈1/2以内

C牙槽骨吸收占根长2/3以上

D牙槽骨吸收达根长的1/2

E牙槽骨吸收达根长的1/3

X线片上难以显示的牙槽骨吸收方式是

A、水平型牙槽骨吸收

B、垂直型牙槽骨吸收

C、反波浪形牙槽骨吸收

D、凹坑状牙槽骨吸收

E、扶壁骨形成

牙槽骨的组成包括( )。

A.筛状板和硬骨板

B.硬骨板和支持骨

C.固有牙槽骨和硬骨板

D.固有牙槽骨和筛状板

E.固有牙槽骨和支持骨

咬合创伤时X线片上常表现为A:牙槽骨垂直吸收
B:牙槽骨水平吸收
C:牙槽骨广泛一致的密度减低
D:牙周膜变窄E.无牙槽骨改变
[问答题]张某在A研究所从事医疗器械研发工作。2007年1月,张某从A研究所退职,并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提供研发经费、设施等必要的研究条件,张某主持从事一种治疗骨质增生的医疗器械的研发工作,该医疗器械被称为“骨质增生治疗仪”;该产品研发成功之后,B公司付给张某30万元报酬;该产品的发明人为张某。2008年6月,张某主持研发的“骨质增生治疗仪”获得成功,B公司依约付给张某30万元报酬。
2008年7月,B公司将“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C公司,C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
2008年8月12日,C公司就“骨质增生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于同日收到该申请文件,在经初步审查后受理了C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同年9月1日,A研究所就与“骨质增生治疗仪”相同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该发明创造被称为“骨质增生治疗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初步审查后,以C公司已经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在A研究所申请日之前申请专利为由,驳回了A研究所的该发明专利申请。
A研究所经过调查后认为,C公司无权就“骨质增生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理由为:第一,张某作为“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人,在A研究所从事的工作与该发明创造有关,其退职后与B公司合作开发的该产品应当属于A研究所的职务发明,A研究所之外的任何人无权就此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第二,A研究所实际于2007年5月就已经完成“骨质增生治疗器”的发明,而“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创造的完成时间是2008年6月,因此,“骨质增生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为此,A研究所就被驳回申请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张某在获悉B公司将“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之后,以B公司将该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未经其同意为由,于2008年10月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转让行为无效。经查:张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未就合作开发完成后发明创造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C公司不知道张某与B公司的合作开发关系。
要求:
(1)张某和B公司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张某为“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人是否妥当为什么可否将B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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