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6日,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戊为有限合伙人,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为:①甲、乙、丙、丁、戊按4∶3∶2∶1∶1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②由甲执行A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但签订超过5万元的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③普通合伙人甲、乙对外转让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应当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合伙人并无优先购买权;④合伙期限20年。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甲未经乙、丙、丁、戊的同意,与不知情的B公司签订了10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乙得知后,联合丙、丁、戊共同向B公司提出,因甲订立该合同超出了合伙协议对其权利的限制,该合同无效。(2)乙经甲、丙、丁同意,将其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庚,已签订书面转让协议,修改了合伙协议,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后戊以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为由,不认可庚的合伙人身份。并因此事,戊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拟退出A企业。(3)2017年3月3日,因A企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甲自行决定担任清算人进行清算。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份额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经甲、丙、丁同意,即可以将其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庚B、乙经甲、丙、丁、戊一致同意,才可以将其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庚C、同等条件下,戊有优先购买权D、戊没有优先购买权E、戊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拟退出A企业的做法符合规定
相关专题: 合伙人 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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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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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母基金
B母基金、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C有限合伙人、母基金、普通合伙人
D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母基金
B: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可以购买
D: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他合伙人不可以购买
A.数个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B.数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执行事务合伙人
C.一个普通合伙人和数个执行事务合伙人
D. 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执行事务合伙人
房地产有限合伙由( )和( )组成。
A隐名合伙人;出名合伙人
B有限合伙人;出名合伙人
C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D隐名合伙人;普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