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害人李某的妻子对辩护律师的辩护发言多次表示不满,并站起来指责律师,审判长多次警告制止无效。法院对李某的妻子可以作出下列何种处理?()
A.由审判长责令李某的妻子悔过B.由审判长决定将李某妻子强行带出法庭C.经法院院长批准对李某妻子处以500元罚款D.经法院院长批准对李某妻子处以20日拘留

相关专题: 审判长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在法庭审理中,律师既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发问,也可以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向证人发问。()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被告人白某,男,29岁。2009年8月3日,白某发现邻居苏某(女)1人在家,遂以借工具为由进入苏家,用刀胁迫苏某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完事后顺手将苏某手机带走。事后,当地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向法院提出不要公开审理。但法院为扩大宣传教育,允许当地记者及当地公众旁听此案。同时为提高庭审效率,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当即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审判长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无意见,被告人及辩护人均说有意见,审判长于是向辩方宣布:“给予辩护人2分钟时间提出辩护意见,由于被告人委托了辩护人,被告人的意见应由辩护人一并提出,不再允许被告人陈述自己的意见。”辩护人对此提出抗议,但审判长未予理睬。在审判的最后阶段,审判长告知被告人有5分钟时间进行最后陈述,被告人陈述时首先主动交待拿走了苏某的手机,但当其交待完毕后,审判长即打断白某的陈述,不让他再说下去。然后,审判长当庭作出判决,以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白某有期徒刑15年。问:本案的审理程序有哪些错误,应如何纠正?

某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由审判长杨某、审判员王某、人民陪审员郑某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结束后,合议庭评议时发生了争议,三人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审判长认为,自己对本案有更深的了解,发言更权威,因此以自己的意见为准制作了判决书。人民陪审员认为自己不懂法律,应当听从审判长的意见,因而在判决书上签字,王某未签字。关于此合议程序,下列那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合议庭评议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报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审判长做法错误B.合议庭评议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依据审判长的意见作出,审判长做法正确C.持不同意见的审判员,可以不在判决书上签字,因而王某做法正确D.人民陪审员因专业知识缺乏,应服从专业审判员的意见,因而郑某签字的做法正确

关于行政诉讼审判长的回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上级法院决定
B.审判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C.审判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D.陪审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在一起刑事案件审判中,甲、乙、丙是合议庭的成员,其中甲为该院刑庭庭长,乙为该院审判员,丙为人民陪审员。关于审判长的确定,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A:院长指定乙为审判长
B:甲自己担任审判长
C:院长指定丙为审判长
D:院长指定甲为审判长
联系客服 会员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