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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设备的专用工具费时的计算基数不考虑()。

A.材料费

B.加工费

C.辅材费

D.废品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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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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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公式为()。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业务,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C.(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D.(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 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 C(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1-消费税率)

  • D(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一增值税税率

清单计价法单价内容组合正确的是()
A、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B、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
C、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D、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

税务师审核加工承揽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B.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购销合同”计税贴花C.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贴花D.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E.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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