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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经济区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辖区。沿海国对这一区域内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仍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其他符合国际法的用途。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但专属经济区法律地位的问题存在争论:或主张专属经济区是国家管辖区,沿海国可以进行专属管辖;或认为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只能行使管辖权而不是专属管辖权,并且强调专属管辖;或认为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只能行使管辖权而不是专属管辖权,并且强调专属经济区属于公海的一部分。目前较主导看法是,专属经济区既非领海也非公海,其地位是自成一类的。据此,对“专属经济区”理解错误的是:
A.在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拥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权利B.专属经济区的基本性质是沿海国的领海C.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可以进行海洋科学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D.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可以规定生物资源的可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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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提出,西部地区的重点经济区包括()。

A.关中-天水经济区

B.成渝经济区

C.环北部湾经济区

D.河西走廊经济区

E.河套经济区

下列地理概念按照由陆地到海洋的方向排序正确的是()

A、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B、领海、专属经济区、毗连区、大陆架

C、毗连区、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D、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

吉林省划分为四个生态经济区,中部为( )。

A、长白山资源保护与特色产业生态经济区

B、水资源保护与特色产业生态经济区

C、草原湿地保护与绿色产业生态经济区

D、松辽平原黑土地资源保护与高新技术产业生态经济区

我省“十二五”规划提出发展的“五大经济区”包括成都经济区、川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和()。
A.川西北生态经济区
B.川西南能源经济区
C.川中丘陵经济区
D.天府新区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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