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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申请通过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后,有证据表明并购重组申请人、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直接或间接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对并购重组申请的判断的,且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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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的监督的说法有误的是()。
A.中国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委员会实行问责制度B.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的审核C.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存在违反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工作规定的行为,或者存在对所参加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应当回避而未提出回避等其他违反并购重组委员会工作纪律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分别予以谈话提醒、批评、解聘等处理D.对有线索举报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应当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委员分别予以谈话提醒、批评、解聘等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国证监会制定《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的规定》目的在于()。

A.进一步推进并购重组的市场化进程

B.明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尽职调查的关注要点

C.提高财务顾问专业意见的质量

D.引导财务顾问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其在并购重组中的作用,提高并购重组的效率和质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下列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9年6月真题]

A、并购重组委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邀请并购重组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所邀请的专家没有表决权

B、并购重组委参会委员认为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存在显失公正情形的,可在并购重组委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经中国证监会调查认为理由充分的,应当重新提请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C、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顾问应审慎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

D、财务顾问进行独立判断,确认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重新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E、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或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审核意见具有前置条件且未能落实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在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召开()日前,将会议通知、并购重组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送交参会委员签收。


A、1B、2C、3D、5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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