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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甲公司向日本乙公司购买一批玻璃器皿,双方约定CFR上海,日本乙公司将货物交日本航运公司丙托运,乙公司在运输合同中要求丙在船舱中铺垫一些防震的物品以保证货物完好,但是该条款并没有在提单的背面条款中出现。丙航运公司向日本乙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后来,丙航运公司没有采取合理的防震措施,加之海上风浪过大致使货物的大部分破碎。此时,中国甲公司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是()
  • A中国甲公司可以依据运输合同向丙请求赔偿
  • B中国甲公司可以依据提单向丙请求赔偿
  • C中国甲公司无法向日本乙公司请求赔偿,因为日本乙公司拿到了清洁提单,证明它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是完好的
  • D中国甲公司可以基于买卖合同向日本乙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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