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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政设施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兴建。该项目为该省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且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在国家级报刊发布招标公告。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故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省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招标人于2014年8月5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
A、B、C、D、E五家承包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其中说明,8月10~11日在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9月5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承包商均领取了招标文件。8月18日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问题统一作了书面答复,随后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9月5日这五家承包商均按规定的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C、D、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9月8日将中标通知书寄出,承包商B于9月18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最终双方于l0月1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判断该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该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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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有()。

A.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B.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C.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D.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E.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

以下构成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的是()。

A.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接受投标文件

B.招标人泄露标底

C.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D.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

索赔和反索赔是()的索赔。
A.同一事件中业主与承包商相互间
B.承包商对业主
C.业主对承包商
D.业主对承包商和承包商对业主

在招标投标实践中,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索赔的常见情形主要有(  )。

  • A招标人泄露机密

  • B招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C招标人延迟招标

  • D招标人违法收取投标保证金

  • E招标人不按规定定标或签约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不属于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是()

A.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B.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的

C.投标人以向招标人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D.招标人预先内定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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