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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前往调查王某录像播放点有无播放黄色录像,通知其停止播放,并将放像机和部分录像带带回分局接受审查。当晚,公安人员在使用该放像机播放录像时,因不了解该机性能和使用方法,致使该放像机烧坏。事后,该公安分局派人将机器送到上海修理,花去修理费2000元。当公安分局经审查王某无播放黄色录像的情况后,通知王领机时,王某提出:公安分局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仅损坏了他的放像机,而且使他停机48天,造成各种经济损失1万余元,要求公安分局全部赔偿。该公安分局认为,审查其放像设备是治安管理的需要,其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况且机器已修复,决定不再赔偿其他损失。王某对公安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公安分局仅应负责修复放像机

B.该公安分局还应赔偿王某的可期待损失1万余元

C.如果王某在提出复议申请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则复议机关应同时责令公安分局赔偿王某的损失

D.王某还可以选择向该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且不服该复议决定还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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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2003年8月5日,刘某经过有关机关的审查,获准在其开办的录像厅内播放录像。2004年5月10日,市江东区公安分局接到刘某播放黄色录像的举报。公安人员当即来到刘某的录像厅,在询问刘某时,发现其神色慌张,言语支吾,公安机关没有做进一步的检查,便责令刘某停止播放,并将放像机和部分录像带带到区公安分局进行审查。当晚,公安人员在用该放像机播放录像时,因不了解其性能和使用方法,致使放像机烧坏。经过审查,江东区公安局没有发现刘某播放黄色录像。刘某为修理放像机花费1500元,另外,因为停机8天,造成营业损失2000元。刘某对公安分局的行为不服,拟提起行政复议,并要求公安分局赔偿损失。

请回答:

(1)刘某是否具备提起行政复议的条件?为什么?

(2)如果可以,刘某应该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

(3)复议机关应该作出什么样的复议决定?

某企业2005年7月进口原产于美国的放像机20台,该批放像机单价为每台25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1:8.27),运费及保险费共6万元。已知放像机关税税率为:每台完税价格低于或等于2000美元:执行单一从价税,税率为30%;每台完税价格高于2000美元:每台征收从量税,税额4482元,加上3%从价税。试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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