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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骑车爱好者甲因一次交通意外致右腿重度伤残,无法再从事骑行活动,遂有意出售其两辆名牌山地车。6月5日,甲在其“骑友微信群”中发信息:“本人有黑色、红色两辆九成新山地车出售,欢迎垂询。”甲还在此条信息下面上传了两辆山地车的图片。骑友乙于6月6日在微信群中向甲询价,甲当即在微信群中回复:“两辆车均卖7000元”。乙觉得有些贵,犹豫两天后,于6月8日私信甲:“若5000元,我就买一辆。”6月9日,甲微信回复乙:“这样吧,我们各让一步,6000元,不能再低了。”乙于6月10日微信回复甲:“好吧,就6000元。至于买哪个颜色的,我再考虑考虑,15日之前告知你。”甲当即表示同意,但要求乙支付2000元定金。6月11日,乙向甲微信转账1500元作为定金,甲即刻微信收款1500元。6月12日,骑友丙私信甲称:“我参加6月13日的骑行活动,借你的山地车应急用一下,活动一结束就还给你。”甲微信回复丙同意出借。6月13日清早,丙到甲家将黑色山地车骑走。当日,丁驾驶货车闯红灯将丙撞伤,丙所骑山地车被货车辗轧致报废。6月14日,甲私信乙称:“我不想卖红色山地车了,想留作纪念。”乙表示理解,但双方就定金返还数额主张不一,遂引起纠纷。下列有关甲、乙间买卖合同成立时间及所生之债类型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乙间买卖合同所生之债在合同成立时属于选择之债B.甲、乙间买卖合同在乙确定山地车颜色并告知甲时成立C.甲、乙间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D.甲、乙间买卖合同所生之债在成立时属于任意之债E.甲、乙间买卖合同所生之债在黑色山地车受损报废之后属于简单之债
骑行爱好者甲因一次交通意外致右腿重度伤残,无法再从事骑行活动,遂有意出售其两辆名牌山地车。6月5日,甲在其“骑友微信群”中发信息,“本人有黑色、红色两辆九成新山地车出售,欢迎垂询。”甲还在此条信息下面上传了两辆山地车的图片。骑友乙于6月6日在微信群中向甲询价,甲当即在微信群中回复,“两辆车均卖7000元”。乙觉得有些贵,犹豫两天后,于6月8日私信甲,“若5000元,我就买一辆。”6月9日,甲微信回复乙:“这样吧,我们各让一步,6000元,不能再低了。”乙于6月10日微信回复甲,“好吧,就6000元,至于买哪个颜色的,我再考虑考虑,15日之前告知你。”甲当即表示同意,但要求乙支付2000元定金,6月11日,乙向甲微信转账1500元作为定金,甲即刻微信收款1500元。6月12日,骑友丙私信甲称,“我参加6月13日的骑行活动,借你的山地车应急用一下,活动一结束就还给你”。甲微信回复丙同意出借。6月13日清早,丙到甲家将黑色山地车骑走。当日,丁驾驶货车闯红灯将丙撞伤,丙所骑山地车被货车辗轧致报废。6月14日,甲私信乙称:“我不想卖红色山地车了,想留作纪念。”乙表示理解,但双方就定金返还数额主张不一,遂引起纠纷。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下列有关甲、乙间买卖合同成立时间及所生之债类型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乙间买卖合同所生之债在合同成立时属于选择之债

B.甲、乙间买卖合同在乙确定山地车颜色并告知甲时成立

C.甲、乙间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D.甲、乙间买卖合同所生之债在成立时属于任意之债

E.甲、乙间买卖合同所生之债在黑色山地车受损报废之后属于简单之债

(2019年)骑车爱好者甲因一次交通意外致右腿重度伤残,无法再从事骑行活动,遂有意出售其两辆名牌山地车。6月5日,甲在其“骑友微信群”中发信息:“本人有黑色、红色两辆九成新山地车出售,欢迎垂询。”甲还在此条信息下面上传了两辆山地车的图片。骑友乙于6月6日在微信群中向甲询价,甲当即在微信群中回复:“两辆车均卖7000元”。乙觉得有些贵,犹豫两天后,于6月8日私信甲:“若5000元,我就买一辆。”6月9日,甲微信回复乙:“这样吧,我们各让一步,6000元,不能再低了。”乙于6月10日微信回复甲:“好吧,就6000元。至于买哪个颜色的,我再考虑考虑,15日之前告知你。”甲当即表示同意,但要求乙支付2000元定金。6月11日,乙向甲微信转账1500元作为定金,甲即刻微信收款1500元。6月12日,骑友丙私信甲称:“我参加6月13日的骑行活动,借你的山地车应急用一下,活动一结束就还给你。”甲微信回复丙同意出借。6月13日清早,丙到甲家将黑色山地车骑走。当日,丁驾驶货车闯红灯将丙撞伤,丙所骑山地车被货车辗轧致报废。6月14日,甲私信乙称:“我不想卖红色山地车了,想留作纪念。”乙表示理解,但双方就定金返还数额主张不一,遂引起纠纷。黑色山地车受损报废,对此,下列当事人的索赔主张及其理由中,能获得法律支持的有()。 A.甲基于侵权向丁主张赔偿B.甲基于侵权向丙主张赔偿C.甲基于借用合同向丙主张赔偿D.丙基于侵权向丁主张赔偿E.乙基于侵权向丁主张赔偿
骑行爱好者甲因一次交通意外致右腿重度伤残,无法再从事骑行活动,遂有意出售其两辆名牌山地车。6月5日,甲在其“骑友微信群”中发信息,“本人有黑色、红色两辆九成新山地车出售,欢迎垂询。”甲还在此条信息下面上传了两辆山地车的图片。骑友乙于6月6日在微信群中向甲询价,甲当即在微信群中回复,“两辆车均卖7000元”。乙觉得有些贵,犹豫两天后,于6月8日私信甲,“若5000元,我就买一辆。”6月9日,甲微信回复乙:“这样吧,我们各让一步,6000元,不能再低了。”乙于6月10日微信回复甲,“好吧,就6000元,至于买哪个颜色的,我再考虑考虑,15日之前告知你。”甲当即表示同意,但要求乙支付2000元定金,6月11日,乙向甲微信转账1500元作为定金,甲即刻微信收款1500元。6月12日,骑友丙私信甲称,“我参加6月13日的骑行活动,借你的山地车应急用一下,活动一结束就还给你”。甲微信回复丙同意出借。6月13日清早,丙到甲家将黑色山地车骑走。当日,丁驾驶货车闯红灯将丙撞伤,丙所骑山地车被货车辗轧致报废。6月14日,甲私信乙称:“我不想卖红色山地车了,想留作纪念。”乙表示理解,但双方就定金返还数额主张不一,遂引起纠纷。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黑色山地车受损报废,对此,下列当事人的索赔主张及其理由中,能获得法律支持的有()。

A.甲基于侵权向丁主张赔偿

B.甲基于侵权向丙主张赔偿

C.甲基于借用合同向丙主张赔偿

D.丙基于侵权向丁主张赔偿

E.乙基于侵权向丁主张赔偿

(2019年)骑车爱好者甲因一次交通意外致右腿重度伤残,无法再从事骑行活动,遂有意出售其两辆名牌山地车。6月5日,甲在其“骑友微信群”中发信息:“本人有黑色、红色两辆九成新山地车出售,欢迎垂询。”甲还在此条信息下面上传了两辆山地车的图片。骑友乙于6月6日在微信群中向甲询价,甲当即在微信群中回复:“两辆车均卖7000元”。乙觉得有些贵,犹豫两天后,于6月8日私信甲:“若5000元,我就买一辆。”6月9日,甲微信回复乙:“这样吧,我们各让一步,6000元,不能再低了。”乙于6月10日微信回复甲:“好吧,就6000元。至于买哪个颜色的,我再考虑考虑,15日之前告知你。”甲当即表示同意,但要求乙支付2000元定金。6月11日,乙向甲微信转账1500元作为定金,甲即刻微信收款1500元。6月12日,骑友丙私信甲称:“我参加6月13日的骑行活动,借你的山地车应急用一下,活动一结束就还给你。”甲微信回复丙同意出借。6月13日清早,丙到甲家将黑色山地车骑走。当日,丁驾驶货车闯红灯将丙撞伤,丙所骑山地车被货车辗轧致报废。6月14日,甲私信乙称:“我不想卖红色山地车了,想留作纪念。”乙表示理解,但双方就定金返还数额主张不一,遂引起纠纷。本案中,甲、乙基于合同所提出的下列主张中,能获得法律支持的有()。 A.甲主张仅向乙返还1500元B.乙主张甲返还3000元C.甲以乙未足额交付定金为由,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D.乙主张甲返还2700元E.甲主张仅向乙返还2400元
骑行爱好者甲因一次交通意外致右腿重度伤残,无法再从事骑行活动,遂有意出售其两辆名牌山地车。6月5日,甲在其“骑友微信群”中发信息,“本人有黑色、红色两辆九成新山地车出售,欢迎垂询。”甲还在此条信息下面上传了两辆山地车的图片。骑友乙于6月6日在微信群中向甲询价,甲当即在微信群中回复,“两辆车均卖7000元”。乙觉得有些贵,犹豫两天后,于6月8日私信甲,“若5000元,我就买一辆。”6月9日,甲微信回复乙:“这样吧,我们各让一步,6000元,不能再低了。”乙于6月10日微信回复甲,“好吧,就6000元,至于买哪个颜色的,我再考虑考虑,15日之前告知你。”甲当即表示同意,但要求乙支付2000元定金,6月11日,乙向甲微信转账1500元作为定金,甲即刻微信收款1500元。6月12日,骑友丙私信甲称,“我参加6月13日的骑行活动,借你的山地车应急用一下,活动一结束就还给你”。甲微信回复丙同意出借。6月13日清早,丙到甲家将黑色山地车骑走。当日,丁驾驶货车闯红灯将丙撞伤,丙所骑山地车被货车辗轧致报废。6月14日,甲私信乙称:“我不想卖红色山地车了,想留作纪念。”乙表示理解,但双方就定金返还数额主张不一,遂引起纠纷。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中,甲、乙基于合同所提出的下列主张中,能获得法律支持的有()。

A.甲主张仅向乙返还1500元

B.乙主张甲返还3000元

C.甲以乙未足额交付定金为由,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

D.乙主张甲返还2700元

E.甲主张仅向乙返还2400元

(2019年)骑车爱好者甲因一次交通意外致右腿重度伤残,无法再从事骑行活动,遂有意出售其两辆名牌山地车。6月5日,甲在其“骑友微信群”中发信息:“本人有黑色、红色两辆九成新山地车出售,欢迎垂询。”甲还在此条信息下面上传了两辆山地车的图片。骑友乙于6月6日在微信群中向甲询价,甲当即在微信群中回复:“两辆车均卖7000元”。乙觉得有些贵,犹豫两天后,于6月8日私信甲:“若5000元,我就买一辆。”6月9日,甲微信回复乙:“这样吧,我们各让一步,6000元,不能再低了。”乙于6月10日微信回复甲:“好吧,就6000元。至于买哪个颜色的,我再考虑考虑,15日之前告知你。”甲当即表示同意,但要求乙支付2000元定金。6月11日,乙向甲微信转账1500元作为定金,甲即刻微信收款1500元。6月12日,骑友丙私信甲称:“我参加6月13日的骑行活动,借你的山地车应急用一下,活动一结束就还给你。”甲微信回复丙同意出借。6月13日清早,丙到甲家将黑色山地车骑走。当日,丁驾驶货车闯红灯将丙撞伤,丙所骑山地车被货车辗轧致报废。6月14日,甲私信乙称:“我不想卖红色山地车了,想留作纪念。”乙表示理解,但双方就定金返还数额主张不一,遂引起纠纷。下列有关甲、乙意思表示的性质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6月8日乙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B.6月6日甲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C.6月5日甲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D.6月10日乙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E.6月9日甲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骑行爱好者甲因一次交通意外致右腿重度伤残,无法再从事骑行活动,遂有意出售其两辆名牌山地车。6月5日,甲在其“骑友微信群”中发信息,“本人有黑色、红色两辆九成新山地车出售,欢迎垂询。”甲还在此条信息下面上传了两辆山地车的图片。骑友乙于6月6日在微信群中向甲询价,甲当即在微信群中回复,“两辆车均卖7000元”。乙觉得有些贵,犹豫两天后,于6月8日私信甲,“若5000元,我就买一辆。”6月9日,甲微信回复乙:“这样吧,我们各让一步,6000元,不能再低了。”乙于6月10日微信回复甲,“好吧,就6000元,至于买哪个颜色的,我再考虑考虑,15日之前告知你。”甲当即表示同意,但要求乙支付2000元定金,6月11日,乙向甲微信转账1500元作为定金,甲即刻微信收款1500元。6月12日,骑友丙私信甲称,“我参加6月13日的骑行活动,借你的山地车应急用一下,活动一结束就还给你”。甲微信回复丙同意出借。6月13日清早,丙到甲家将黑色山地车骑走。当日,丁驾驶货车闯红灯将丙撞伤,丙所骑山地车被货车辗轧致报废。6月14日,甲私信乙称:“我不想卖红色山地车了,想留作纪念。”乙表示理解,但双方就定金返还数额主张不一,遂引起纠纷。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下列有关甲、乙意思表示的性质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6月8日乙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

B.6月6日甲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

C.6月5日甲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

D.6月10日乙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E.6月9日甲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